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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3 个月前刊登

评论也得有个谱

最近因某独中的筹款活动,引发社会舆论对独中的热议。一些说得有其道理,很多却似是而非,甚至无的放矢,非常有必要予以澄清,让大家重温一下历史。

本文就挑三个核心问题来谈,余者不暇及。首先,有人说“独立中学”的名称,是为了“跟社会要钱”而不得不“巧立名目”出来的,好用来博取社会同情,蒙混公众善款。这话说得煞有其事,却不知哪来的根据和勇气?

事实是,“独立中学”是1960年《达立报告书》所正式提出的,是官方对那些不接受改制华校的定名与定位。一直到2012年前由官方所发布的《2013-2025年教育发展大蓝图》中,依然还有针对“Independent Chinese Schools”的清楚阐述。尤须当知的,好一些独中的正式注册名称就是“Independent High School”,此皆经注册局官员之审批,哪来什么含血喷人的“巧立名目”?

“独立学校”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英国的教育体系中早就有“independent school”名目。大马曾为英国殖民地,官方若参考而采用此名,亦顺理成章之事。井蛙所见则小,才会大惊小怪,继而大呼小叫。独中当然是私立中学,从来没有人否认过,早年华社也常以此自称,与独中名称互相混用。只因为官方最早作此定名及其历史特殊性,民间就渐渐归统于独中之名,这是约定成俗的历史产物,不是为了什么“讨钱民族大业”而编造出来的,也与所谓的“意识形态”没有一点关系。只要翻阅一下早年的中、英、巫文等报刊文献就会很容易明白。

其次,国民型中学(改制中学)与独立中学产生的历史,那确是华教史上的大事,但绝非如论者所说的那一回事。

《达立报告书》清楚地把中学划分成“全津贴学校”(fully assisted school)和“独立中学”(independent schools),两大类非此即彼。也就是说,凡是愿意接受改制的中学,将会获得官方的“完全津贴”(full assistance)。不信可去看看当年的改制文献或条款,会发现多标有鲜明的“全津贴”字眼,这是官方所一再承诺的,也是马华公会所信誓旦旦的,以用来引诱华文中学全盘接受改制。未料日后官方严重跳票失信,不得已而于1970、80年代暗地里抬出所谓的“半津贴”名堂来分化国民型学校(包括小学和中学),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掩盖、推诿多年来的行政失责与政治失信;同时又将原本无需交换条件的“全津贴”概念偷偷换掉,以诱惑不明就理的董事会自动奉上校产主权给教育部。

只是没想到这个荒唐的“半津贴”,竟然反过来成了一种理直气壮的抉择,很叫人无语。哪来的什么“半津贴”呀——其实都是“教育部官员自搞一套的错误做法,没有法律根据”(沈天奇,2021),它不仅完全违背了国家教育法令,也是一条欺瞒和霸凌人民的恶法,这才是真正的“巧立名目”!也难怪连当年致力于推动改制的马华元老亦即副教育部长李孝友,于临死前不得不站出来勇敢认错,就改制事件公开向全国改制中学的校董、校友等道歉,承认是他被误导后再来误导大家,呼吁华社今后不要再受到蒙骗。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这个历史教训难道还不够痛吗?

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点出——当年说好的“全津贴”的呢?冤有头债有主,是汉子就应该去声讨官方并要回一个公道,这可合情合理又合法。尤其《1996年教育法令》已将改制中学升格作国民中学了,更能享有国家级的地位与待遇。

简单结论,改制中学之能保有董事会与校地主权,压根儿与所谓的“半津贴”没有丝毫关连。也就是说,所谓的国民型中学并不是华校用“拒绝上缴土地给政府”去交换回来的结果。每间华校均为民间几代共管的公有资产(董事部为托管人),官方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直接充公之,这固然是官方“不能操之过急”的收编手段(《拉萨报告书》,1957),更反映了华校强大的社会基层力量。为彻底冲破华社最后心防,官方甚至允许改制后仍可续办独中班,以收容那些成绩劣等的学生,由此形成了日后一些校园内兼存同名的改制中学与独中,两校并同属一个董事会的独特现象。

这才是历史实情,也是全马普遍的现象,并非只有北马才如此。当年官方可说是恩威并济,用尽了劝诱、胁迫与妥协等多面手段,才逐渐改变华校的立场来接受改制。说这些是为了强调,无论是独立中学或改制中学能够存活至今,凭的主要还是华社坚决的众志与抗争,而非官方的“半津贴”恩赐。

其三,有关“一地两校”的问题,很多人以为那是由改制中学“拨出部分建筑物”给独中而形成的。这话也同样似是而非,把错综复杂的历史说得太轻松太简单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独中(即原有的华文中学)才是资产拥有者,改制中学则属别子为宗而自立门户了。各校遭遇不尽相同,且以吉隆坡某知名华校作实例。1962年此某校接受改制并续办独中,当时教育部就承诺拨出一块新校地给改制中学迁出。事后官方不但食言,还发函通知其董事部说,“董事部有义务提供国民型学校所需要之教室。国民型学校和独立学校如有利益冲突时,则国民型学校之需要应受优先考虑。”(教总,1986)竟指示改制者留校占地,把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哪像是通知函,简直就是一道政治命令了。

但这封公函正好可为历史存证:第一,所谓的“一地两校”现象,实由官方失信后所造成的结果,官方才是始作俑者;第二,原为独中的校园提供予改制者使用竟然成为了一种义务;第三,校园内的一切使用权得优先保留给改制中学。其结果便是大家所看到的——原属独中的校园拱手让出,改制中学则反客为主。更为离谱的是,官方还谕示1969年后校园内不能再开办独中班,硬要把独中赶出自身校园,以全面地鸠占鹊巢。幸好当年这所独中抗命不从,才能留得青山在,保住一线生机。历经漫长的争取,数年前最高法庭终于判决这块校地的拥有权乃属于独中,虽是迟来的正义,却为这段冤屈的历史作了最佳注脚。

1980年代中期,教总曾对全国“一地两校”作过调查。结果发现,凡校园里的建筑、设施与资源等,“国民型中学一切有优先,使独立中学遭遇不少困难”(教总,1986),印证了这条官方指令的彻底实践。是的没错,当年独中大多委曲于校园一角,甚至被排挤在厕所旁的寮房、贮藏室等,其课室简陋,桌椅残缺、光线不足等问题,就不需细表了。更有独中被流放在外,四处寻借上课场所,毫无尊严可言。然而形势比人强,独中大多也只能默默认命,很少对外怨天尤人。在那个白色恐怖的年代,独中动则得咎,经常被官方恐吓调查,社会舆论又多鄙视为“垃圾学校”,独中生在自家校园内抬不起头来,一出校门口就赶紧换掉校服以免被人欺负。这些诸多的陈年往事,早期在一地两校上过课的国中生相信还有印象吧!

总结这段历史,改制事件衍生出一地两校的问题,一地两校再产生出困扰数十年的校地纠纷,不仅造成两败俱伤,更让华教元气大伤,整个华社都成了大输家。我们今天到底还在争吵什么来哉?

最后再略提一个说法。论者认为独中之拒绝被收编,“其实说穿了就是很在意的是学校必须用国语教学”云云,这话还真让人忍俊不住!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连基本背景认识都没有,还敢大放厥词?至于那些极尽揶揄之言论,早已越过公共议论之底线,更不值得一哂了。 “时事评论”是为了求是明理,至少也需说得有个谱。我们当然不能要求评论人样样都专业,但起码也需有基本认识面,退一步说也得有正确观念与常识。否则自暴其丑则事小,误导社会大众才是大恶;若汲汲于以讹传讹,挑拨是非,撕裂社会,其心最为可诛。

人心惟危,流言可畏,社媒泛滥之今日尤为如此。国民型中学与独立中学本是同根生,都是政治打压下的产物,相煎互呛只会亲痛而仇快。评论人信口开河很容易也很爽快,但下笔前切记三慎:一慎要能多多读书,二慎须有自知之明,三慎务必尊重你的对手。果能如此,庶几可免去无知、傲慢与偏见之讥矣。


陈良,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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