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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谈保险理赔受拒事件

这几个月下来,陆续看到多则有关保险理赔受拒的新闻。这些事件都是发生在当事人确诊重病,最需要金钱支援以安心医病的时候。若不是一些受害者勇于揭发寻求公道,我们无法相信类似案件如此之多。我对此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是众多受害者之一;我也永远不会忘记对方当时不负责任的说法:你还是可以去政府中央医院就医。

每个人购买保险的目的,不外乎是要得到保障,万一意外或生病了,无需太困扰于医药费,对自己和家人都是及时雨,毕竟我们都无法预测意外或生病的发生。它不是绝对会或不会发生的事情,但我们却绝对不可忽视它可能发生的事实。实际上,保险业便是凭借意外或生病发生的几率和理赔的运算,成就了一门生意。购买保险,不是希望意外或生病的发生,而是意外发生的时候我们得以获得保障。

但是,很多意外发生或生病要求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基于种种理由和借口拒绝赔偿,更甚的是还直接将辛苦按月付还保费的保单一并取消。这对受保者无疑是雪上加霜,在伤口上撒盐。相安无事的时候,付还保费是受保者的责任;索赔的时候,却被凭空推翻一切而拒赔,这是无理没人道,更没有商业道德可言。

纵观那些浮出水面的各个案件,包括受保者报漏一些无关痛痒的病史,或在不知情之下少报一些病史。再不然,就是保险代理员以自身业绩为重而忽视了相关条文,不但没有加以解释,还一面倒地以花言巧语说,什么问题都没有,什么都没有问题,来说服受保者签下保单。当发生这些不悦的问题的时候,不是保险公司本身更要负责的吗?

签保前后的认知落差

保险公司应该在承保阶段周详地调查,确定所有考量保单的资料齐全,才决定接受保单与否;而不是在承保的时候草草了事、多多益善,到了客户索赔时,再来拖延和千方百计的逃避赔偿的责任,放大所有对保险公司有利而受保者不知情,或保险代理员本身也无法掌握的各种条例和条规。

保险代理员竭尽所能争取客户尽速签保,往往自行判断并忽略了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让客户为签保而签保,还希望客户在投保以后不再需要什么售后服务,自己享用佣金便是了。

这对保险业不在行的客户是十分欠公平的,他们依赖这些代理员来完成程序,以为完事便没事。可是当事情不如所料,保险代理员还逃之夭夭,客户成了有口哑言的受害者;哪怕是将事发经过一一陈述,实话实说,都抵不过代理员推卸责任的谎言,保险公司以自身盈利为目的的立场。

原本是买了保险求心安,殊不知这最终却带来了,比没有买保险更为懊恼槌心肝的灾难。所谓的财务规划,个人生命乃至整个家庭生活的保障,都成了无言的结局。难道我们真要让保险公司如是占据整个国家保险业,让保险代理员如是赚取无知大众的保险费佣金吗?

真心希望保险公司可以检讨自身的营运流程,提供真正心安理得的生命财务保障。而政府、国家银行和各个消费人协会必须更有效完善的监督策略和监视保险业者的所作所为,避免他们为了商业利益而为所欲为,乖离行业初衷,导致无辜受保者成了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