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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却步,正义阙如

【赵明福逝世14周年特辑】

“是法办与惩罚较为适切,抑或宽恕与遗忘较为妥当?”

这是杭廷顿(S.P. Huntington)在《第三波:二十世纪末的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所提出新兴民主国家遭遇的重大难题。

换句话说,威权政体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相继历经民主转型后,应当如何处置前朝斫害人权等罪行的施暴者和蒙难者?

这同时也是二三十年来政治学界所探讨的转型正义(transitional justice),即新任民主政府面对类似挑战时采取的各项补救措施。杭氏当时虽未使用“转型正义”一词,实际上书中已作大篇幅讨论。

各国民主转型过程迥异,加上新旧政权的权力结构不同,选择的转型正义措施也大相径庭。一般来说,主要包括揭露真相、起诉加害者、赔偿受害者、追思与纪念、和解措施、制度改革,最终确保不再重蹈覆辙。这些做法都是环环相扣的,任何权衡取舍或便宜行事,都不利于转型正义工程推行。

威权政府倒台后,新政府就任之初是马来西亚推动转型正义的最佳时机。不过,两度上台的希望联盟先后与马哈迪和扎希结盟,如此政治妥协导致新政府无法在政权转移的黄金时间内推动转型,保守势力亦得以继续残存。这种情况形同威权与民主之间拉扯的延长赛,转型正义被排除在改革清单之外,但这不代表主事者只能双手一摊、一筹莫展。

转型正义是一国迈向真正民主的必经过程。这些与时间赛跑的工作,将无可避免地挑战旧结构、旧价值,亟需透过民意沟通来提高社会共识。维持现状,抑或改变,往往取决于执政者的决心。

转型正义未必激化社会对立,如何权衡正义与现实,规划循序推动步骤,并提出具说服力的论述,在在考验主事者的识见与领导能力。走过政治黑狱最终赢得大位者定能领略:唯有理解历史与真相,才能追求正义、促成和解,让国家走出威权阴影。至此,新政府的观瞻与成败,系乎主事者的格局和胸怀。

一直以来,马来西亚至少有两项必须处理的转型正义议题:一是人权侵害议题,诸如五一三事件、茅草行动、赵明福命案和其它羁押期间的死亡案件;二是滥用制度暴力,尤其是警队贪腐滥权,司法公信不彰。继任执政者必须正视、查明、防杜和禁止。

首次任相的安华踌躇满志,半年下来,打击贪腐却避讳威权余毒,经济日见羸弱,贫富不均持续扩大,口号治国华而不实,在转型正义议题上也交了白卷,未见积极且明确的作为。许多积压多年的案件至今真相不明,没有元凶和加害者,受害者冤屈仍在,社会伤痕几十年来难以愈合。

几次政党轮替后,人权遭到国家机器侵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过去威权体制的文化霸权论述仍未消散,威权政权时期的旧习性、旧思想依然存在,官僚体系内的威权遗绪并未清理。对于威权统治的历史,社会认识仍然不足。随着时间日益远去,我们到底要留给后世什么样的历史正义?

安华当年创党起名时,似有“以人民之名、以公平正义为本”之意,以推动正义为职志。这一回应当珍惜二度执政契机,从世代正义、居住正义、环境正义、劳动正义到分配正义,形成政府治理的核心价值,切勿辜负选民所托。

倘若政府不愿积极处理,官方投入依然不足,民间唯有自力串联推广转型正义理念一途,继续倡议政策监督,倡导公共讨论,直至转型正义被普遍接受为止,毋须怀忧丧志。

第十四届全国大选实现首度政党轮替后,部分社运团体的能量被希盟政府吸纳,让政治与社会运动的关系重新经历一段摸索期,直至近年才再掀波澜。

与此同时,在公民社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媒体,自威权崩解后却没有成为真正的公共领域,无法促进价值与政策辩论,反而迅速党派化、琐碎化,追求即时性、娱乐性、点阅率,让箇中浅碟现象彻底掩盖了公共讨论,罔顾未竟的历史大业。

威权统治对人们造成的最大影响,往往不是威权统治本身,而是心灵的禁锢与想象的贫乏。转型正义踽踽独行,历史伤痕未曾抚平,不啻证明马来西亚与文明国家社会还有明显的差距。

当前马来西亚仍有拒绝转型正义的逆流。要落实转型正义,遏止威权复辟,就必须挖掘真相,建构基本事实,正视历史错误。

究其实,转型正义工程不是一蹴可及的目标,既不是只为受难者伸张正义,更非为了诉诸仇恨制造社会对立,而是反省过去的不公不义,用自由民主体制来保障人权,恢复人民对国家体制的信任,让国人知道人权教育的重要。

了解历史真相,才能跨越过去,走向和解。这才是转型正义的重要价值。


谢伟伦,时评作者,曾任职主流媒体,目前从事非政府组织工作。

本文为“赵明福逝世14周年特辑”文章,由赵明福民主基金会组稿。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