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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族群分类省思:从语言谈原住民认同

【沙砂作响】

为何要维持三大民族的想象?

纵观9月的沙巴选情分析,或选后副首长人选的争议,各政要学者都采用了沙巴“三大民族”的分类方式:穆斯林土著、非穆斯林土著和华人。笔者想要提出的观点是,如此的分类并非自古以来存在,多是受到西马三大民族模式的影响。

总所周知,人口的划分模式多种,可根据性别、年龄、收入、工作类别、母语、受教育程度、宗教、血统等基准分类。然而,某些基准常被“自然化”,成了人们分析社会现象的标准。在马来西亚,往往血统和宗教主导了人们的判断。

回顾沙巴在1963年以前的官方报告和媒体报导,很少有“三大民族”的划分。如在1931和1951年的北婆罗洲(沙巴旧称)的人口统计报告,殖民者采用“四大民族”:欧洲人、原住民、华人和其他(图一),和当今的分类如同天壤之别。

掌权者的视角和人口分类的关系密切,可透过政治力量影响人民的认知。英殖民者因重视背景相近的族群,把人口极少的欧洲人列为主要族群。同理,原本没有官方宗教的北婆罗洲,在共组马来西亚后,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渐渐成了分类的基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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