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7 年前刊登
蔡添强败诉,司法救济无门
吉隆坡高庭近日裁定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挑战选委会撤销选举资格一案,宣判法庭没有司法权审理,因此驳回蔡添强的诉讼申请。
承审本案高庭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批准总检察署的初步反对,并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文,任何对于选举的不满和挑战,都应以选举呈请(election petition)方式提出,交由选举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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