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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六使/南大:阅读札记

【万千文集】

“我们要饮水思源,不要忘记过去,不要忘记一人很伟大的人,就是陈六使先生。”—— 韩素音

以下几则札记,是笔者从互联网上一些有关陈六使及南大课题的资料中整理出来的,旨在借花献佛,与读者分享、交流与共勉。涉及个人的看法若有错误或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陈嘉庚与陈六使:一脉相承,不同选择

评价陈六使(1897-1972),无可避免的必须从他与陈嘉庚(1874-1961)的关系谈起。陈六使出生于福建集美,小时曾在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小学受过教育,来马后先是陈嘉庚的雇员,学会经营树胶生意后,兄弟自行创业,打造家族的商业王国。在抗日期间,他追随陈嘉庚从事抗日救亡工作。

NONE1949年中国解放后,陈嘉庚选择回国继续为建设新中国贡献力量。陈六使则接替陈嘉庚出任福建会馆主席,次年当选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继承陈嘉庚作为新加坡侨领的地位。身为华侨,他们都是反对殖民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的爱国主义者,所不同的是陈嘉庚选择回归社会主义中国;而陈六使则主张“马来亚是吾人之故乡!”,决定效忠马来亚。他们之间既有传承的关系,也有不同的选择,但他们对新马、中国以至国际的功绩和贡献都早有定评,不是任何人能够加以抹杀的。

陈嘉庚作为声名远扬的爱国主义者,曾获得毛泽东主席亲题的“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崇高称号。而作为超越党派帮派,毁家兴学的教育家、企业家和慈善家的感人事迹,对老一辈的人来说,已经是耳熟能详的事。更难得的是,中国政府所兴建的“集美鳌园”, 将会把他的这些功绩与典范一代代留传下去!

而陈六使先生的贡献,李业霖学长则归纳出以下三个方面:

1. 1951年起,陈六使、高德根等人领导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和其他团体,多次向新加坡总督呈交备忘录和请愿,为华侨争取公民权。1957年新加坡议会通过公民权法案,二十二万中国出生的华侨终于获得公民权。1959年5月30日新加坡为实现内部自治而举行大选,人民行动党就是在这二十二万新选民的支持下夺取了政权,李光耀出任总理。

NONE2. 1954年新加坡林德宪法规定,议会候选人必须有读、听、写、讲英文的能力。陈六使等人认为这个条例不合理,争取新加坡立法议会取消这种语文限制。1956年英殖民政府正式取消语言限制的规定,使新加坡政治更趋多元化。在废除语言限制运动中,陈六使扮演重要角色。

创建南大,给新、马以至东南亚地区的华人子弟,可用华文完成大学教育的机会。南大对发展民族教育,承传中华文化,培养师资和造就社会各领域专门人才,扮演重要角色。南大虽然在1980年被摧毁了,但南大在海外华人的文化教育史上,写下了最光辉的一章。东南亚华人永远忘不了南大的创办人陈六使先生。创立一间大学是不朽的盛事。

(参见李业霖:《曲终人不散——纪念陈六使逝世三十一周年》

当陈嘉庚的精神与典范,在中国及海外受到充分肯定和发扬的时候,让我们看看李光耀政权又是如何迫害与打击陈六使的。

(二)李光耀消灭南大,迫害陈六使

笔者曾在雷澥君所著《南大春秋》的序中指出: 李光耀已在他的自传中招认他“花了十六年才解决(读:干掉)(南大)”。

换句话说,不论是通过军警进驻大学校园进行暴力镇压、逮捕、开除学藉、驱逐出境、吊销陈六使公民权、查禁学生会和各有关学会及其出版物;还是搞各项报告书、协议书、修正法令、联合校园、合并等花招,其最终目标却只有一个:即通过控制南大、改制南大之后,一举消灭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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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取自:南大与我部落格

无可否认,李光耀在本质上是亲英美殖民主义、极端崇洋及反共反华者。李光耀和人民行动党是靠左派的支持才可能上台执政,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从伪装进步、利用左派到公然背叛与出卖左派,是他与左派势不两立的真正原因。历史见证,新加坡左派对李光耀,可谓仁至义尽;而李光耀对其左派支持者则是恩将仇报,赶尽杀绝。

基于亲英美及反共反华的政治立场,李氏的教育主张也必然是英文至上及反对各族的母语教育。因此,从一开始他就把消灭南大作为最终目标。李光耀仇视和歧视南大,其逻辑发展必然祸延身为南大创办人的陈六使,使他成为李光耀政权迫害与打击的主要对象之一。

在其著作中,李光耀并不讳言他记恨陈六使委任左倾的庄竹林出任南大副校长,以及无法容忍他支持南大毕业生成为社阵的候选人对垒人民行动党。正如他在回忆录中所招认的,他心里早就盘算着,一旦政府具备政治实力,将会找陈六使算账。新加坡1963立法议会选举结果揭晓后隔天(1963年9月22日),李光耀便迫不及待地吊销陈六使的公民权!

NONE李光耀在他的新书《我一生的挑战——新加坡双语之路》里,又提出了所谓“英美反对南大“论,“南大是中共先锋队”论,“新加坡不能背负‘第三中国’包袱”论,“南大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论等等,来说明“南大注定失败”,企图为本身消灭南大的历史罪行辩护。

事实证明,最积极主动,处心积虑,“花了十六年才解决南大”的,并不是英美或东南亚的其他国家,而是李光耀及其人民行动党政权本身!同样的,历史事实也早已证明,南大从来就不是什么“中共的先锋队”;而反共及亲英美的李光耀政权统治下的新加坡,更不可能是什么“第三中国”。而南大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说法更是荒谬,果真如此,一万二千名南大校友,岂不是早都己经活活饿死了!(更多驳斥,请参阅《新加坡文献馆》2011年11月26日的评论文章:《李光耀共产南洋大学》)。

李光耀抨击陈六使大多数孩子在英校求学,而炫耀本身和孩子是如何努力地学习华文。这除了说明陈六使受到认识的局限,和李光耀的虚伪和工于心计之外,并不能改变陈六使是维护华教和创办南大的大功臣;以及奉行英文至上的李光耀,则是压制华教和消灭南大的罪魁祸首,这一个无可改变的历史事实!

(三)潘受深得陈六使的信任

阅读了由潘受(即潘国渠,1911-1999)口述,其子潘思颖医生笔录的《南洋大学的倡办人陈六使先生》一文(《陈六使百年诞纪念文集》第5-12页),感到陈六使十分信任潘受。文中透露在1955年“老六与林语堂闹僵”后,曾找潘受寻求对策。

潘受建议“把林语堂的书面校务报告和预算案全部公之于世,好让大众共同解决”。陈六使第二天就把林语堂的书面校务报告和预算案全部交给传媒发表。

结果“随着各报的报导,新马社会哗然,不久连纽约的《联合日报》也给林语堂‘小丑扮青衣’的评语,林语堂和他带来的一班人马接受遣散费,纷作猢狲散,一一离去。” 林语堂离开后,潘受还被委以南大秘书长的重任,四年之后才被迫离开南大。

诀别的晚餐

陈六使在逝世前夜,还因为想念多年未见的老友,特地遨约潘受等人到丹戍禺俱乐部用餐——潘受在事后把它喻为“与六使先生诀别的晚餐”。

当晚陈六使对潘受可谓情深意重,知道潘受“比较欣赏醉花林的烹饪,特别吩咐多叫一席这家的菜”,告别时六使先生还亲自送潘受到大门。谁知翌日破晓,就接到弈欢来电话,通知“六使兄过身了!”。潘受最初当然不信,但对方确认那是“六使嫂亲自电话通知的”,他才不得不信!

潘受等人立即赶往陈府奔丧,随即组织治丧委员会,料理一切有关事宜,包括由他撰写一对挽联,概括陈六使先生的一生事迹,敬录如下:

经济则成大业,教育则立大功,生可谓荣,死无憾也;

果断乃出天资,刚直乃本天性,动而得谤,名亦随之。

(四)取回公民权证书不等于平反

潘受和陈六使有一个共同的遭遇,即两人的公民权都曾被褫夺。潘先生的公民权是在1958年林有福政权时期失去,到1983年经过一番曲折后,才被“归还”。

“强盗”变“国室”

根据协助潘受重新申请公民权,与潘受“有师生如父子关系”的新加坡书法家协会会长陈声桂在《潘受:一段未曾公布的往事》中透露,他(声桂)是在“贵人”的指点下,写信给当时的内政部长蔡善进律师,信中不许提“潘国渠” 及其往事,只能以书法家及文化人“潘受”的身份及其贡献提出申请。此事说来荒唐,但在当时教育部次长何家良和环境发展部长王邦文写信推荐下,果然成功取回公民权。

新加坡文献馆于2007年2月8日发表的《从潘国渠到潘受:看新加坡政治文化》,评述的就是这宗“贵人神机妙算,指引学习聊斋桥段,让潘国渠死去,由潘受复生来扭转乾坤”的事件,及它所反映的新加坡政治文化的两项实质内涵,即:

“第一,人民行动党对付政治竞争者与异议者的手段五十年不变;要重获新生就必须全盘承认政府的指控,无论其真实性(如何)……(让你)永远再也抬不起头来做人,比日本人的将你一刀砍死更为残忍。

“第二,所有由朱砂批定的政治策略是绝对的神圣,任何人都不可以过界,从而导致官僚制度极度的僵化,其结果是官僚己经不必也不可以用脑袋办公。”

潘受的公民权失而复得后,继续荣获国内外各项文化艺术大奖和勋章,1995年甚至被新加坡政府宣布为“国宝”,遂有“88岁老人当年是强盗,后来成了国宝”的自嘲!

文化艺术与政治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上的“强盗”,与文化艺术领域里的“国宝”,怎么可能调和呢?但在新加坡这个畸形的国家里,它毕竟以上述“聊斋桥段”调和起来了!

重要的不是“取回”,而是“平反”

上文已经提过,陈六使的公民权则是在1963年9月21日立法议会选举,人民行动党在社会主义阵线挑战下,获胜执政后的隔天加以褫夺的,是盘算已久的政治报复。

有关陈六使的公民权,区如柏校友曾经提出 “内政部恢复陈六使的公民权,他的侄儿陈永裕到内政部领回他的公民权证书”的说法(《重现陈六使的光辉形像》,联合早报,2003年8月16日),引起了争议。

其实,“恢复”陈六使先生的公民权,它牵涉的不仅是取回一纸证书那么简单。更为重要的,它必须意味着陈六使先生的公民权利被无理剥夺,以及南洋大学被野蛮压制和最终消灭,已经获得公开平反。

换句话说,人民行动党政权,特别是李光耀,必须对迫害陈六使先生、压制和消灭南洋大学和新加坡各族人民的母语教育负起责任,公开认错道歉。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在政策层面上改弦易辙,并以适当的方式——包括复办南大及给予受害者应有的赔偿等, 来弥补李光耀及其政权的历史性失误与罪行。

(五)追颁名誉博士的争议

2004年6月16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了郑奋兴、陈毅雄、博文成联名发表的《南大:留取丹心照汉青》。文中提及陈瑞献校友为南大复名提出五项实际行动,其中“恢复陈六使先生的身份尊严”被列为首要条件。

他们认为,这不仅是所有南大校友的期望,对南洋理工大学来说,这也是表达诚意的佳径。他们因此进一步建议:在2005年南大复名的庆典中,名正言顺追颁陈六使先生名誉博士荣衔。

7月11日南大校友陈国相发表《南大:天地有正气》,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即使由占据云南园的大学主动追颁陈六使先生一个名誉博士荣衔,我们南大人也要极力反对,更何况由校友来请求理大这么做!由理大给陈六使先生追颁名誉博士荣衔,这不仅污辱了陈六使先生的 人格,也侮辱了视陈先生为模范的华人社会。”

陈国相的批评虽然尖锐,但不无道理。不要忘记,李光耀迟至2010年接受《国家地理》杂志访问时,还毫不讳言地宣称 “他后悔没有早点关闭南洋大学”。

他这项最新表态,把这些年来,在各地南大校友间广泛流传的所谓李光耀晚年思想有所改变,指他说过“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就不会关闭华校”,以及“如果失去南大精神,新加坡就会有麻烦”之类的话,而对他存有幻想:希望有朝一日,他会同意为陈六使先生平反,会同意复办南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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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大学建校纪念碑

南大在1980年被新大所并吞(美其名曰合并)。此后,鹊巢鸠占,南大校园遂为南洋理工学院所占用。1991年升格为南洋理工大学,简称理大。2005年改称南大,美其名曰为南大复名,是衔接旧南大的所谓新南大的起点。

旧南大是南洋大学的简称,新南大则是南洋理工大学的简称,虽同称“南大”,实有真假南大之别。牛头不对马嘴,如何衔接?

这充其量还不是“让潘国渠死去,由潘受复生来扭转乾坤”那一套“聊斋桥段”的另一版本?所不同的这回是把“南洋理工大学”简称“南大”,美其名曰为“南大”(南洋大学)“复名”,然后让“新南大”(实为南洋理工大学)和“旧南大”(南洋大学)“衔接”,用“偷龙转凤”的手法,让“已死的南大”“复生”!

质言之,一切以假南大(即南洋理工大学的简称)为幌子所搞的“南大复名”、“南大正名”或“南大复办”,或者以归还陈六使的公民权证书或追颁陈六使先生名誉博士荣衔,以取代为陈六使先生与南大在真正意义上的平反,都是不可以接受的,因为南大精神要求南大校友坚持原则,而不是搞和稀泥的委曲求全。

(六)期盼火凤凰的重生

笔者曾经说过:“在1980年,当李光耀政权才完成摧毁和关闭南大的社会工程,并且要把南大毁尸灭迹的时候,有谁会想到,仅仅过了20年,‘南大精神’ 就受到一致的肯定和颂扬,而且还被视为可以作为引导已经迷失了方向的新加坡的“指南针”呢?因此,只要心不死,而且敢想、敢于发挥奋斗、抗争和牺牲的‘南大精神’,要求南大平反和复办,决不是无法实现的梦,而是逻辑发展的必然。”

NONE同时,笔者也曾批判了当时流行的一种说法,就是强调要“向前看”(张树人),要放弃“冤屈情结”,要“走出悲情”;有的人还提出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发挥“宗教家的精神”(庄永康);总之,就是要委曲自己,含冤成全新南大。

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就不能要求犯错的人承担责任,让南大平反和复办?何况这么做只是对基本人权和公民社会的尊重,只要是有点民主精神的政府,不需要什么“战略高度”和“宗教家精神”就可以办到的。

在这人民崛起的时代,独裁/威权政权纷纷倒台,李光耀王朝的命运也不可能例外。因此,为陈六使平反、为南大平反,必将被提到新加坡人民维护母语教育的基本人权和办学自由的斗争进程中来。

让我们在坚持为陈六使先生平反,为南大平反和复办的基础上,期盼真正意义上的“火凤凰”的重生吧!

(1/7/2013完稿)

编按:本文原收录于李业霖主编的《纪念陈六使诗文集》,该书由霹雳南洋大学校友会出版。出版日期: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