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2 年前刊登
促请高教部废除法令,呈交备忘录以作提醒
3月13日,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于特别议事厅敦促高教部兑现希盟诺言,废除大专法令。对此,高教部副部长拿督尤索夫阿达再度拿出此前的说辞,表示现今高教部正探讨修改大专法令第15条文,以修正错误。字里行间,强调大专法令不但没有废除的必要,反而是支撑大专运转的轴骨,甚至举例国外知名大学进行对比,以混淆视听。
据他的说辞,高教部认为既然之前多次修改大专法令,就应珍惜之前的劳动成果,而不是吸取教训,将罪恶连根拔起,斩草除根。
副部长提出现有的44条大专法令中,针对行政制定的32条法令没有修改的必要。相反,仅有针对大专生的7条法令需要修正。对于针对大专职员及其余事项的5个条文,则被略过不提。
高教部莫忘历史
马大新青年乐见大专法令第15条文被修正。然而,我们并不苟同高教部如此天真的想法。
在回应废除大专法令一事上,副部长认为仅靠修正大专法令第15条文,就能赋权学生,使学生不受管理层毒害。可笑的是,高教部仍然以为全马大专已享有校园选举自主权。在得知马大是唯一一所拥有校园选举自主权的大专后,副部长表示震惊。
大专法令之所以为恶法,是因为它带来的伤害,并不能仅靠多次修正法令而抹消。其存在本身,就是指向大专群体的一把刺寒利刃。多少学运分子被它所束缚、压迫?多少学生因其失去了自由,消解为刀俎上的鱼肉?
马大新青年连同马大学生会代表,向高教部副部长呈交备忘录,提醒高教部莫忘历史,莫包庇恶者,而应直视恶法,将其废除,并草拟捍卫学生权益的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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