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3 年前刊登
回应Collister离岸公司报道
Collister 控股有限公司(Jersey)成立于 1994年。当时(1994-1997年),我在马尼拉担任菲律宾国家钢铁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当时财务税务专家建议这是海外高管人员对于管理收入、财务和投资的最好规划, 因此所有的事物都是合法正当,也不存在任何违法操作,更没有触犯大马和菲律宾的任何法律条文。
针对英属维尔京群岛的 Maxcorp (亚洲)海外有限公司,这是我的律师事务所在代表客户时的正常操作。身为事务律师,受制于律师守则,我必须遵守和客户的保密协议,在未获得客户的允许下,不能透露客户任何详情。
编按:作者梁自坚是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文告旨在回应《当今大马》昨天刊载的新闻“潘多拉文件:哪些大马VIP拥有岸外账户?”,而新闻本身已刊载梁自坚的回应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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