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左手查右手的公关伎俩
针对彭亨州政府日前宣布成立的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Jawatankuasa Ombudsman Negeri Pahang,JONP),金马仑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表示,该委员会成员清一色都是“自己人”,并没有纳入在野党议员,无法彰显监察所需的3大基本原则,即独立、公正及可信,不过是左手查右手的公关伎俩,可能又沦为另一种形式的官官相护。
根据官方宣布,彭亨州监察委员会由彭州行政议员莫哈末索菲出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州政府秘书、州法律顾问、州国家总稽查司主席、州反贪会主席、州政府秘书署团结部主任及州政府秘书署内部稽查部主任,主要责任是审查那些无法在部门和机构层面解决,涉及彭州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如贪污、滥用职权、渎职、违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投诉。
“其实我们已经成立很多执法机构来监察公共服务的不当行为,例如警方、反贪会、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公共投诉局 (BPA)、 国家施政、廉政及反贪中心(GIACC)等,为什么政府内部的诚信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原因很简单,缺乏来自体制外的有效制衡和监督,进而让民众对这些纠察机构也失去信心。这个新成立的委员会,成员都是同一班执法单位负责人,根本就是左手查右手的门面功夫,不会让人有太大期望。”
促仿效依斯迈改革议程
张玉刚敦促彭亨州政府能够效仿首相依斯迈的改革议程,改革和赋权州议会,让体制的监察功能回归议会,对此,他提出三项州议会的改革建议:
第一,承认州议会反对党领袖的法定地位,并且让在野党州议员参与地方政府的行动委员会(JKTD)和天灾管理行动中心(PKOB);
第二,让在野党州议员出任公账会主席,确保在野党议员拥有更多资源以行使监察工作;
第三,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监察性质的委员会,应向州议会问责交待,而不是州行政议会,并且让在野党议员参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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