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在4 年前刊登
严谴政府迫害艺术家,促废除压制言论只有恶法
ReformARTsi 要求有关当局立即停止针对大马艺术家及讽刺艺术家的迫害,并要求当局捍卫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护大马人民言论自由。
同时,我们也抨击《1948年煽动法令》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因为这些条文对于“煽动”和“意图扰乱”有着模棱两可的解说而容易被滥用。
作为一个现代民主国家,马来西亚应当更加自信地提倡更多的讨论以及鼓吹人民的独立思考,而非立即平息所有异议的迹象。
社会不能缺少讽刺与批评
没有任何一个民主社会能够缺少讽刺与批评,这些声音的存在能够促使更加透明的社会运行以及督促有关机制。
在这一方面,讽刺艺术家扮演了代表民声的角色,并且成为与公众互动的桥梁。
正当我们正为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Fahmi Reza)的释放感到欣喜之时,我们清楚知道他仍在接受调查中。
模仿讽刺是合法抗议形式
ReformARTsi有117名会员,54个艺术团体。我们支持法米立场,认为模仿和讽刺是绝对合法的抗议形式,并且必须在一个正常运作的民主国家中不断被实践和捍卫。
法米多年来都透过图像艺术推行社会运动,并曾在2018年通过众筹的方式,于24小时内募集了超过3万令吉,以交缴付他因在社交媒体上张贴前首相纳吉的漫画而面对的罚款。
2015年,上诉院判给Fahmi总38,000令吉的赔偿、损害赔偿和费用,并由吉隆坡市政局DBKL和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DRM作出2012年大学生占领独立广场抗议活动 #OccupyDataran 中不当拘留的赔偿。这些款项捐赠给了更多的社会运动。
身为马来西亚艺术界的一员,尽管受到联邦宪法的保护,我们仍对日益崩塌的言论自由感到极度担忧。
每月12.50令吉
- 无限畅读全站內容
- 参与评论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 与亲友分享《当今大马》付费内容
- 可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