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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 录影存证与传播,会否妨碍警方执法?

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因警方登门搜查叶纹清时录影直播,遭警方援以《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罪逮捕和扣押。

黄彦铬获释后在记者会上指出,案发当时,他获悉有一批男子到马大新青年主席叶纹清的住处自称是警员,惟没有身著制服及出示任何证件,为了安全起见,在旁拍摄以作证据,并无言语及肢体上的冲突。

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希(Salim Bashir)指出只要警员是依法履行职务,并无理由要去阻止他人录影。加之黄彦铬的行为并没有激起暴力行为,则不应该也不构成违反《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下的挑衅或威胁行为。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亦曾赞同让警员佩戴随身摄像机,以确保警员执法透明及避免滥权。

警方如今强调,拍照或拍摄影片虽非罪行,但警方执行调查之时,基于调查性质机密,若散播警方调查的影片或照片,等同妨碍公务,因而抵触法律。

谨此,隆雪华堂《天下事,线上谈》系列旨在从法律层面探讨录影存证与传播是否妨碍警方执法,抑或存有限制言论自由之嫌。

详情如下:

日期: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时间:晚上8时

直播平台:隆雪华堂脸书(https://www.facebook.com/klscah/) 、 隆雪华青脸书(https://www.facebook.com/KlscahYouth)

主讲人:

黄彦铬(隆雪华青理事、全国人权连线协调员)

刘毅龙(隆雪华青理事、律师)

苏仪芳(马华发言人)

主持人:李淑炜(隆雪华青秘书)

主办单位:隆雪华青

另外,希望观众文化付费支持隆雪华堂《天下事、线上谈》系列。有意捐助者可将款项汇入隆雪华堂银行户头:The Kuala Lumpur And Selangor Chinese Assembly Hall (户头号码:3077340127 ;Public Bank);并请在汇款后把存款单传送至隆雪华堂秘书处作记录(Whatsapp 012-2933410 / 罗先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