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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保障公义人权,内阁应检讨撤签罗马规约

隆雪华青批评内阁在签署联合国《罗马规约》一个月后宣布撤回有关签署。 外交部部长赛夫丁阿都拉在今年3月4日代表我国签署《罗马规约》,如今内阁立场U转,显示内阁把国际公约视为儿戏,严重破坏我国的国际形象。

撤回签署《罗马规约》是希盟政府上台后第二次在维护人权议题上退后。在此之前,内阁宣布不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

国际公约对于维护普遍人权、保障民主和公义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公约内容皆离不开超越宗教、国家、民族,出于人类的良知与理性的普世价值,是人类普遍认可的共同价值。

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根据《罗马规约》成立,是世界上第一个可起诉战争罪、侵略罪、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常设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欲调查美国人在阿富汗犯的战争罪行和以色列人的战争罪行。国际刑事法院要调查美国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初美军的狂轰滥炸导致了阿富汗很多无辜平民,包括妇女和儿童丧生。巴勒斯坦方面则是以色列对他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武力镇压,比如通过空袭和其他杀戮的行动,导致巴勒斯坦的平民伤亡。

当年,马来西亚反对美国及盟军向阿富汗开战并认为战争不可能有效地消灭恐怖活动。在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中,马来西亚一直以来都是站在巴勒斯坦一方,多次谴责以色列压迫巴勒斯坦。

国际刑事法院不是要替代国家的管辖权,而是起补充的作用。国家法院将继续享有在其管辖权范围内对罪行进行调查和起诉的优先权。按照补充性原则,国际刑院只是在国家法院不能够或者不愿意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才采取行动。我们认为美国和以色列不愿就战争罪行展开调查,因此我们更应该支持国际刑事法院。

我们促请政府检讨撤回签署《罗马规约》的决定,要求政坚定的面对保守势力的挑战,同时也勿步美国和以色列的后尘,应当积极发挥国际责任,扮演加强国际法维护人权的角色。

第15届隆雪华青团长

谢光量  谨启